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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材质,“是个好料子。”“可不是,您穿上看看,这料子白天凉快,晚上还保暖,配上您的身段肯定气势非凡!”,老板紧接着说。将厌拿起披风,披在肩上试了一下,老板直夸好,转身去柜台拿系扣。“对街那家旅店怎的是不让人住?我去住店哪有小二赶客的道理。”,将厌似不经意的说。老板堆着满脸的笑,拿着银扣走过来。“哟,换家吧,客人,他家现在接了贵客,自然不让别人住。”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贵客?”“是啊,圣城数一数二的名医,来我们这乡下地方自然尊贵。”将厌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任老板给他固定好披风,“听说是来给白硫家儿子治病的,到底生的什么病要请这等人物?”“哟,这不兴议论,城主最忌讳这个了,要让听到了是要抓过去砍头的。”,老板呵呵一笑,“您别不信,前段时间有个酒馆子几个醉汉不知天高地厚的说些醉话,被人举报给抓走了。”“这么严重?看来是该谨言慎行。”,将厌挑了挑眉,不再追问。披风别好银扣,老板把他领到镜子前,大赞着溢美之词,那镜子刚好照出对街,将厌忽然不动了,一个男人倚着路边木杆静静驻足着,视线似乎落在那家旅馆内。——可不正是那身黑色风衣!他对这伙医师感兴趣。将厌脑海闪出这个猜测。他想也不想提步追了出去,刚出店门手臂却遭人抓住。“您还没付钱呢!”,老板紧抓着他的手臂,周围路过的人纷纷侧头看乐子。“我不要了。”,他说着,就单手把那件鹿皮披风拽下来,要走。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穿在身上离了店,抹完嘴了说不好吃,哪有这么便宜的道理!”,老板不放。周围的人指指点点。“多少钱?”,将厌声音冷下来,他作弊进城,行事低调为好。“不多收您的,两个金币!”,老板一竖两个指头。野鹿常见且易捕捉,这鹿皮色泽不纯,表皮还有割伤划痕,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哪用得着两枚金币。知道被当成冤大头,可将厌看了眼逐渐围拢起来的人群,还是从口袋掏了两枚金币扔给老板,选择息事宁人。收了钱,老板喜笑颜开自然放人。将厌急忙拨开人群冲了出去,这时候,人来人往的街道早已不见男人踪影。下午的旅馆大堂内,年轻伙计正收着桌面空碗,他小心的收起盘子,不想在这短短几天内再打碎第六个,他不擅长做这些,也不喜欢,可是如果连这点小事都能难住他,还谈什么其他。他收起桌上最后一个空盘子,余光注意到门口有人进来,抬眼一看,是那眼罩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