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chap_r(); 山崎是什么时候被杀害的?
底井武八按着事情的前后顺序进行核算。
首先以装有尸体的箱子运到田端车站——即15日的二十点三十分作为基点。
虽然还不知道那箱子是从何处运来的,但是尸体肯定是在此以前装入的,因而可以推算杀人是在二十点三十分以前。问题是在那以前的多少时间。
把杀人行为计算在内,不是半小时或一小时之内能完成的,至少也得两小时以上的时间。就是说在箱子运到田端车站前的三小时,亦即下午五点半左右是杀人的时间。
其次是据解剖医生的诊断,是距解剖的五十小时以前被杀害的。如果无误,那就是15日的下午六点前后,与以上的推定时间相吻合。
但是在诊断已经死了五十个小时的尸体时,有六,七个小时的误差也是可能的。那么底井武八的推断和解剖鉴定的时间正相符合。
其次就涉及到山崎是在何处被杀的场所问题。
从死者胃中取出几乎已被消化的咖喱饭来看,也和死亡时间大体符合。午后五点半左右,午饭已被消化,这是一般的规律。那时的山崎尚未吃晚饭。可能山崎被杀害时已感到肚子饿了。
虽然他肚子饿,但他未吃晚饭。可以想像他是处于被监禁的状态。亦即山崎被监禁在某处,并没有给他饭吃。
警方曾经调査过箱子进站的情况。
调査结果表明,有一个人把箱子送到田端车站货运科的窗口。
但是,那箱子有七十二公斤重,不是一个人能搬得动的,至少要有两个人以上的合作者才行。
警方也认为这是侦玻的要点:(一)箱子是用出租汽车、还是其他搬运车运到田端车站的?
(二)或者是用手推车把箱子运到车站的?
(三)在那以前箱子是否经过别处?譬如,是否在临时货物寄存处寄存过?
(四)到了车站后,箱子是否请搬运夫帮忙,把它送到货运科?
警方调査结果(一)的情况是调查市内的出租车司机,但没能列出嫌疑者的名单。对(二)的情况是以车站附近的目击者为重点,可是也没得到有力的证词。对(三)的情况是调查了临时货物寄存处,那天并没有人寄存箱子,也没有人寄存类似的货物。对(四)的情况是调査了搬运夫,但没人承认曾帮助运过那种箱子。
总之,那箱子是以什么方法运到田端车站的虽不知道,但决不是一个人能扛得动的这一点却非常肯定。
有理由可以推想,犯罪现场可能离车站不远,因而不必动用货车或出租车。可是在田端车站附近却找不到可以想像为能进行犯罪的场所。
警视庁派出便衣警察在田端车站一带放哨刺探,可是没有收到效果。警方仍不清楚的是山崎治郎究竞为什么被杀?从常识判断,首先考虑的是复仇关系,争风吃醋关系……这些方面的调査都没有取得进展。
最知底细的是底井武八,但他保持了沉默。他并不是不想协助警方,而是想自己追査下去。追査山崎治郎事件就会牵连到冈濑正平的被杀。这两个杀人事件是不可分离的,但警方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唯一的物证就是拴在箱子上的托运标签。上面写着寄达地址:“东北本线郡山车站吉田三郎收。”“发货人:本人”。
是用毛笔写的。警方一致认为写字的人为了掩盖真实的笔体,改用左手写字。字写得很不好。箱子很旧,也找不出什么特别之处。
山崎治郎被杀事件成了该报社的重点新闻。当然,其他报纸也有报导。但是本社的编辑投入的力量更大。这份报也因此成了非常畅销的晚报。
有关这方面的报导都由底井武八执笔。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