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被胁迫的德克斯特
在附近的西北九十八街。
除非韦斯和温布尔之间本来就有关联。这要是管朋友借的车就完全说得通了——哥们儿,我去杀个人,个把小时就回来。
当然,出于某些古怪的原因,我们没有关于“你的朋友都是谁”的登记。要是有这个数据,国会也通过这个提案的话,我此刻的工作就会容易得多。可是没这么走运,我得付出加倍的心血,亲自走一趟。这就叫勤奋努力。但首先我得看看还能不能再找出些关于肯尼思·温布尔的信息。
我快速搜索了一遍数据库,没查到这家伙有前科,至少干坏事儿时没用这个名字。他的水电费账单都付了,尽管煤气账单晚交过几次。再深入查一下,进入他的税务记录,我发现温布尔是自由职业者,他的职业一栏写着“录像编辑”。
当然这也许是巧合。奇怪的不可思议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我们只是跟土老帽儿进城似的抓抓后脑勺说:“娘哎,真不得了。”但这回要说是巧合未免过于牵强。我一直在追踪一个以录像带做线索的家伙,现在这个线索把我引到了一个专业做录像的人这里。这种时候,一个见多识广的调查员必须接受“这可能不是巧合”的事实。所以,我轻轻地对自己嘟囔了一句“啊哈”,我觉得自己这一声叫得也挺专业的。
温布尔肯定以某种方式和这事儿有关,跟韦斯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他们一起制作、传递录像。所以他们也很可能合作摆弄尸体以及最终结果了罗杰·多伊奇。所以,德博拉去敲门时,韦斯逃向了他的另外一个同伴温布尔的住处,一个藏身之所,一辆小铜色汽车。
好吧,德克斯特。发动引擎,准备出发。知道他在哪儿,现在该去抓他了。在他把我的名字和照片登在《迈阿密先驱报》的头版之前,我得行动起来,抓住他。
德克斯特,你在吗,伙计?
我在。但我突然奇怪地发现自己在思念德博拉。这件事儿我该跟她一起干的。毕竟在光天化日之下不是德克斯特的最佳状态时段。德克斯特需要在黑夜才能盛开,才能焕发出真实自我的生命活力。日光和追捕这两件事情不搭界。有了德博拉的警徽,我还能藏身,要是没有的话……我当然不是紧张,只是有点儿不舒坦。
我站起来走了。我出了门朝我的车走去,却怎么也甩不掉那种不舒服的感觉。
那感觉一直跟随着我,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儿,而德克斯特正在一头扎进去。但正因为没有更明显的征兆,所以我继续前进,暗自为到底是什么在我的心底翻搅感到奇怪。真的是因为害怕日光,还是潜意识觉得我漏过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会从背后偷袭我的东西?我在脑子里把每件事过了一遍又一遍,结果还是一样,很简单,很有逻辑,很正确,我没别的选择,只有以快取胜,可我为什么心神不宁呢?
在离温布尔家的屋子半个街区远的地方停车的时候,这感觉仍然存在。我看着街上,在车里一动不动地坐了好几分钟。
那辆铜色的车就停在路边,在他家门前。万籁俱寂,没有被拖拽到马路边等待运走的大型尸块,只有普通迈阿密住宅区的一栋房子被正午的烈日烤炙着。
继续在关掉冷气的车里坐下去的话,我自己也要被烤熟了,再过几分钟,大概就能看着我变得酥脆可口。不管我感觉到了什么让人惊恐的东西,我都得趁车里还有空气的时候做出决定。
我从车里出来,站在骄阳下眨了几秒钟眼睛,然后顺着马路边朝与温布尔家相反的方向走去。我很闲散地溜达着,绕着街区转了一圈,看了看这栋房子的背面。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一道铁丝网拦成的栅栏后面是一排丛生的灌木,从周围看不到里面。我继续走着,穿过街道,回到车旁。
又站了一会儿,我继续在烈日下眨眼,汗水顺着脊梁骨往下淌,顺着前额流进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