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秋风秋雨愁煞人
秋瑾也不推迟,提笔落墨,先写下了一个大大的“秋”字。微作停顿后,她一挥而就,又写下六个字,随即掷笔于地。
李钟岳取过纸来,只见七个刚劲逸丽的墨字落在纸上:“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连而成诗,与堂外风雨映衬,令李钟岳心中更加悲怆。
李钟岳再叹一声。他仍不知道该问什么,默然了片刻,夸赞秋瑾的书法写得好。
片刻间的接触,秋瑾已经感觉到,眼前这个老人虽也是满清的官员,却和贵福等人全然不同。
秋瑾的语气温和了许多,说道:“没见过帖,字实不能写,文章倒是能作几篇。”
于是李钟岳便让秋瑾作文。
秋瑾道:“素不工书,不惯用毛笔,还请赐钢笔一用。”
李钟岳命人取来钢笔墨水,交予秋瑾。
秋瑾提笔疾书,写下千余言词,陈述她生平经历。
整个“审讯”过程持续了一个时辰之久,花厅内寂静异常,形同会客,哪里有半分审讯犯人的样子。
秋瑾写完后,将供词交给李钟岳。
李钟岳阅完供词,下令将秋瑾还押,然后拿着供词去见贵福。
一进入府衙,李钟岳还没开口,贵福便气势汹汹地责问道:“为什么不用刑讯,反而待秋犯如上宾?”县衙里早就有人将审讯的过程悄悄报告给了贵福。
李钟岳回答道:“秋瑾是女子,又是读书人,现在没有确凿的证据,怎能用大刑逼供?”
贵福知道李钟岳是在故意袒护秋瑾,再这样审下去,肯定审不出什么结果。但贵福害怕革命党人报复,又不敢亲自审讯,左思右想之后,他命下人备马,然后亲自赶赴杭州府,面见浙江巡抚张曾扬。
贵福向张曾扬禀报了审讯的情况,谎称秋瑾已经承认密谋革命。张曾扬急于完成端方交代的任务,不加复查,立即拟写了“就地正法”的手谕。
贵福连夜赶回绍兴府,召见李钟岳,向其出示了巡抚手谕,命其立即处死秋瑾。
李钟岳大惊失色,愤然质问:“供证两无,焉能杀人?”
贵福冷哼一声,说道:“这可是抚台大人的命令,你敢抗命不遵?”
李钟岳辩道:“案情尚未弄清就处死刑,人心必然不服,还望大人三思!”
贵福训斥道:“你还反了不成?!”又怒目瞪住李钟岳,厉声说道:“今日之事,杀,在你,不杀,也在你,总之与我无关。该怎么办,是你的事,你好自为之!”将巡抚手谕扔给李钟岳,丢下这句话,贵福拂袖而去。
李钟岳怏怏返回县衙,思索良久,始终想不出两全的法子。
渐渐子夜已过,到了丑寅之交,执刑任务已不容再缓。
李钟岳没有搭救的办法,只能命人将秋瑾带到公堂上,向秋瑾出示了巡抚手谕,说道:“我本想救你一命,但上峰必欲杀你,我只恨位卑言轻,无力挽回。杀你实非我本意,还请你原谅……”李钟岳越说越悲,不禁泪随声堕。
秋瑾知道了自己的结局,也知道李钟岳一直试图保护自己,说道:“李公盛情,秋瑾深为感戴,今生已矣,愿图报于来世。”
说完这话,秋瑾微微一笑。
这一笑之间,已是看淡生死,已是无悔无怨。
贵福派亲兵前来催刑,李钟岳被迫押秋瑾来到了轩亭口。
行刑之前,李钟岳问秋瑾还有什么要求。
秋瑾提出不要枭首、刑后勿剥衣服等要求。
李钟岳一一答应,再问秋瑾有没有遗言。
秋瑾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六日寅时,鉴湖女侠秋瑾在绍兴闹市轩亭口赴刑。
秋瑾死后,李钟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