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格,“不过我们可以从毛干采得线粒体DNA,所以我们绝对可以证明露营地的那些毛发是不是他的。”
“请你解释一下,”她说,“我不是线粒体DNA专家,当然也不是毛发专家,况且那还是他的毛发。”
DNA是个艰涩的话题。对大多数人来说,分子层面的生命阐释无异于天书。警察和检察官都爱DNA的功用,但对于那些科学理论却是避之唯恐不及。早先还有笑话说,有人甚至连DNA都拼错。我开始解释,当细胞内,比如血液细胞、肌肉组织细胞、精液细胞和发根细胞等,存有细胞核的时候,我们就能得到核DNA。核DNA是从父母那儿遗传来的,因此我们只要握有某人的DNA,就等于掌握了他的一切,并且可以拿任何他身上的东西,譬如在犯罪现场留下的细胞样本,来作DNA分析比对。
“可以直接拿露营地发现的毛发跟他在犯罪现场留下的作比对吗?”博格问。
“很难。”我回答,“就这个案例来说,检查显微特征无法得到什么结果,因为他的毛发缺乏色素。顶多只能说,两者的生物形态类似,或者相当一致。”
“无法说服陪审团。”她说出她的忧虑。
“绝对不可能。”
“要是我们不作显微比对,辩方会拿它做文章,”博格说,“会说你们为什么不作比对。”
“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们不妨试试。”
“拿苏珊·普雷斯身上发现的和你那几个案子里的采样作比对。”
“可以。”我再次保证。
“说说毛干吧。毛干的DNA又是怎么回事?”
我告诉她,线粒体DNA存在于细胞质内,而不是细胞核内,也就是说,线粒体DNA是头发、指甲、牙齿和骨骼的遗传性DNA,是组成身体骨架部分的分子。线粒体DNA有功能限制,因为它只是遗传自母亲。我拿鸡蛋比拟。我告诉她可以把线粒体DNA想成蛋清,核DNA则是蛋黄,这两者无法拿来作比较。但只要有了血细胞的DNA,就等于拥有整个鸡蛋,可以拿比对者的线粒体——也就是蛋清来作比较。我们已经握有血液样本,因为尚多内已被逮捕,在住院期间被采下血液样本。我们有了他的DNA的完整档案,可以拿他血液样本的线粒体DNA和其他毛发样本的线粒体DNA作比对。
博格凝神听着,一字不漏,而且似乎懂了。和以往一样,她没做笔记。接着她又问:“他在你的住处留下毛发了吗?”
“我不知道警方有些什么发现。”
“既然他时常掉毛发,我想他就很可能在你的屋子里留下一些,甚至他跑出去的时候在雪地里也掉了一些。”
“很有可能。”我赞同地说。
“最近我读了些关于狼人的书,”博格转向下一个话题,“有些人真的认为自己是狼人,或者用尽各种稀奇古怪的办法试图让自己变成狼人。巫术和魔法、撒旦崇拜、噬咬、喝血。你想尚多内会不会真的以为自己是loup-garou?狼人,或者想要变成狼人?”
“因此可以借精神异常的理由脱罪。”我说。我一直认为这会是他的辩词。
“十六世纪初期匈牙利有个女伯爵,伊丽莎白·巴托里·纳达斯第,绰号嗜血女伯爵,”博格说,“据说她曾将六百余名年轻女性加以凌虐、杀害,然后浸泡在她们的血液里,相信这样能让她青春和美丽永驻。熟悉这事例吗?”
“没什么印象。”
“这个女伯爵把这些年轻女子关在地牢里,把她们养胖后取她们的血,浸浴其中,然后逼迫其他女囚将她身上的血舔干净,据说这么做是因为嫌毛巾的触感太粗糙。她把鲜血涂满全身,”她思索着说,“关于这事例的文字记载都遗漏了这个重点。在我看来,这当中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