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讨人嫌。”
“我能理解。”我同意他的说法。
“如果不是他们采取的手法太没格调,我才不会阻止他们。”
“那什么才是有格调的手法?”
“比如用球棒揍人啊,这种手法多得去了吧。”
“这算是格调吗?”我不由发怔,突然觉得心情不像刚才那般痛快,反而开始担心并同情起他。
对春来说,有格调与没格调的区别,大概只关乎是不是与性行为有关吧。
其实在那之后,我一直都会担心春会不会遭到报复。那几个被春用球棒揍趴的男学生的伤势虽然不至于住院,但毕竟还是在医院里出入了好几回;何况,血债血还也比较符合这班不良少年的原则。
就算是夜里入眠时分,我也常会因为担心弟弟会不会被叫出去施以私刑而惊醒;我记得,我还因此得了慢性睡眠不足。
不过,至少就我所知,春并没有遭到报复。我不是很清楚理由,或许是应该庆幸他当时除了用棒球棍殴打了男人们以外,同样也揍了那个女学生吧。对人公平这事可不容小觑。
就算这样,我依旧很难相信,那竟然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人性本色
春对性这档事有着近乎怨念的反感是有理由的。很容易理解的理由。
我和春,只有一半的血脉相同。我们虽然有着共同的母亲,父亲却不是同一人。
在我一岁左右的时候——应该是快到夏天的时候吧,母亲被一个突然将其强行推搡进屋的男人所袭击,而春,就是在那时怀上的。我没有当时的记忆。或许曾有过,但也已不复存在。不知为何,在我的脑里只留下如同覆盖在热汤上那层厚厚的油,令人感觉闷热厌烦的蝉叫声,那个季节本不该有蝉的——果然是我的记忆混乱了吗?
事发十天后,犯人被捉捕归案。是一个未成年的惯犯。在那样的年纪,却已是个老道的强奸犯。他瞄准家有小孩的年轻母亲,在其开门的瞬间强行闯入。然后借口威胁孩子的生命安全以达到侵犯女性的目的。手法老套却有效。据说他有时候还会把小学生当成目标,虽跟“强奸魔”还有点差距,但情节却也是相当恶劣。
那个犯人自然受到了惩罚——被送往少年收容所。他袭击了三十人以上的女性,其中被他强暴的受害者甚至包括了十岁的少女以及近四十岁的孕妇。他所犯下的罪孽被放在了天平的右端,而左端则呈上了“数年的收容所生活”。这不公显而易见,但当在天平左端再压上一块沉重的、写有“未成年”的砝码后,天平的指针却巧妙地指向了零刻度线。当时的事情似乎就是这样。
按照当时的机制,少年犯罪者的情报是不会告知受害者家属的,连名字都不知晓。
在我满二十岁时,曾经阅读过当时的报纸报道。为什么会做那样的事呢?当看到报纸上刊载着的案发地点的现场地图时,我相当错愕。强奸案发生的所有地点全都绘有旗帜的标记,就如同在记录游戏中的完成进度一样。那多达三十多处的犯罪现场标记,似乎正在为犯人的丰功伟业摇旗呐喊。看着那没心没肺的记事报道,我不由怀疑,莫非我们真正的敌人除了犯人以外还有其他人?
但是,如果性不存在,那么春也不会诞生到这个世界。
抱着球棒从体育仓库里走出来的时候,春并不是神清气爽。虽然他笑着对我说“如果大哥你不在我就麻烦了”,但他的眼神却飘在远处,仿佛正在极力地压抑住胃中那翻滚的呕吐感。
春所崇拜的甘地曾经这么说过——
“禁欲当先限食、断食。”
而那时,春不是以食物,而是用球棒阻止了欲望。当他抱着乔丹球棒纵身跃下的时候,脑海中大概也只有“消灭性欲这一人间至恶”的念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