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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闪啊闪,片刻之后他就没入薄雾之中。
他喝醉酒、落魄潦倒、又饿又惨自尊心又强的时候,我反而比较喜欢他。真的如此吗?也许我只是喜欢当老大哥。做事的理由很难理解。我这一行有时候该问问题,有时候该让对方慢慢发火终至勃然大?。每一个好警察都知道这一招。有点儿像下棋或拳击。有些人你必须设法催逼,让他站不稳。有些人你只要出拳,他们自己就会败下阵来。
如果我问他,他会把一生的故事告诉我。可是我连他的脸是怎么毁掉的都没问过。如果我问了,他也告诉我了,说不定能救下两条人命。但也只是说不定。
我有一个月没看到他。再见他时,是早晨五点钟,天刚亮。门铃响个不停,把我从床上硬吵起来。我拖拖拉拉穿过门厅去开门。他站在那儿,活像一个礼拜没睡觉。他身上穿着一件轻便的大衣,领子向上·,整个人似乎在发抖。一顶深色毡帽拉下来遮着眼睛。
他手上有一把枪。
枪不是对着我,只是握在手里。那是中口径①的自动手枪,外国造,肯定不是柯尔特或萨维奇。凭他这张惨白疲惫的面孔、脸上的疤痕、·起的领子、拉低的帽檐和手上的枪,活脱脱就是从警匪片中跳出来的人物。
quot;你送我到蒂华纳②去搭赶十点十五分的飞机。quot;他说,quot;我有护照和签证,除了交通工具,我一切都安排好了。基于某种理由,我不能从洛杉矶搭火车或公车或飞机。出租车费五百美元合理吧?quot;
我站在门口,没挪开让他进门。quot;五百美元外加一把枪?quot;我问。
他茫茫然地低头看手中的枪,然后把它放进口袋。
quot;这可能是一种保护,quot;他说,quot;为了保护你,而不是我。quot;
quot;那就进来吧。quot;我侧身,他精疲力尽地冲进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由于屋主不修剪,窗外长满密密的灌木,遮住了窗扉,所以客厅还是很暗。我开了一盏灯,摸出一根烟点上。我低头瞪着他,伸手抓抓乱蓬蓬的头发,脸上照例露出疲倦的笑容。
quot;我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么迷人的早晨还睡懒觉?十点十五分,呃?好吧,还有很多时间。我们到厨房,我来煮些咖啡。qu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