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锋相对
A律师:被告的妻子,将包裹放在哪里了?是座位上,还是上面的行李架?
B证人:是上面的行李架。
A律师:是被告妻子座位,正上方的行李架吗?
B证人:是的。
A律师:但你怎么知道,那个包裹,就是被告妻子的?
B证人:因为是在她正上方的行李架吧。
A律师:列车到达津坂车站的时候,车内大概有多少名乘客?
B证人:四、五十人吧。
A律师:列车到达津坂站的时候,你是在被告的妻子之前,先下车的吧?
B证人:是的。
A律师:根据被告妻子的证言,你是在网引车站要发车的时候,才飞奔上车的。你对此有异议吗?
B证人:确实如此,我当时快要迟到了。
A律师:但这样一来,证人岂非是在被告妻子之后上的车,而且,还是在津坂车站先下的车?
B证人:嗯,是的。
A律师:(翻看着桌上的记录)证人是否知道,常盘神社的长明灯,在晚上十一点以后,就会熄灭?
B证人:什么?
A律师:证人是否知道,常盘神社的长明灯,在晚上十一点以后,就会熄灭?
B证人:我不知道,也没那回事!那里的灯是彻夜亮的。
A律师:为何证人没提及,常盘神社的长明灯,是有着红色玻璃罩的呢?
B证人:你问过我长明灯的颜色吗?我仅仅是老实回答你的问题罢了。我没有义务回答这以外的问题!
A律师:那好,我再问你一次……你是否知道,那盏长明灯的外罩是红色玻璃?
B证人:知道。
A律师:所以,音吉的围巾,其实不是红的,而是白的。
B证人:但看上去确实是红的,所以我就这样回答了。
A律师:证人并不知道,那盏长明灯十一点后,就会熄灭吧?
B证人:没有那回事!你这是胡说八道,是想要中伤我吧?
A律师:作为一名证人,你能否在宣誓的誓言面前,再说一遍:十一点以后,那盏长明灯仍然是亮的。
B证人:我发誓就是这样。
A律师:你之前说,当晚你坐在了茶铺阴影处的椅子上,但是那一晚,那家茶铺既没有椅子,也没什么苇帘。证人是坐在了―个虚无的椅子上吗?
B证人:你问话的方式太无法无天了!我难道没有说过,我是坐在苇帘阴影里的椅子上吗?我没必要回答你刚才的问话。
A律师:你之前的证词中说,自己是在三月八日前往津坂的时候,在被告的妻子之前下车的。但你实际上,是在被告妻子之后下车的吧,对不对?
B证人:我没有必要回答。
A律师:我马上就可以证明“常盘神社的长明灯,会在午夜十一点熄灭”这一事实。我们人类经常会有一些记忆错误,所以,只怕你一直都没有发现“常盘神社的长明灯会熄灭”这一事实。总之呢,请你好好想想,再回答问题。
B证人:我把这个忘了。确实如你所说,我想起来了,那一晚长明灯的确熄灭了。
A律师:那么,是几点熄灭的?
B证人:我不记得是几点熄灭的。
A律师:是在行凶之前,还是行凶中或者行凶后?
B证人:这个……我也不记得了。
A律师:你那块绝对正确的手表,不是证明了是在行凶前熄灭的吗?
B证人:我不记得我说过,我的表就是标准时间。
A律师:在常盘神社的院子里,以及周围的环境里,除了长明灯以外,没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