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揭露
探先开口了,“我是阪井诚司,先前跟你联络过的,这位是一起协助调查的林若平……呃,他受了点小伤,等会儿会提到。很抱歉这么晚了还把你找出来。因为我们认为有必要告诉你一切的真相,毕竟你亲身经历了这案件。”
“火焰的存在相当重要,主要有三个功能。第一,营造整个事件的戏剧性效果。你们想想,如果整个戏码少了火焰,那目击者看到的只会是陈善骏在地板上打滚发疯,然后跳楼,像一只疯狗一样;没有火所营造出的震撼,将会大打折扣,火能增加诡异、灵异的效果。
“这是什么意思?”驼导游皱着眉,问。
“可以了解,”阪井说,“但是只要找到邱诗陵,那这份札记还是会被否认掉啊!”
“换句话说,哪些谜团是可以被认定为确实存在?这就好像笛卡儿质疑所有一切都是魔鬼的恶意欺骗一样,到头来只确定自己的思想是真实的,因为‘我正在思考’这件事是无可置疑的。同样,我们也可以清楚辨别出,这五大谜团之中的哪些‘存在’是无可置疑的,也就是说,能够确定它是确实发生过的;只有确定该件事确实发生过、确实存在,我们的推理才能有立足的基础,否则只是站在泡沫的台子上,那是虚幻没有意义的。
“我们都知道,阳台的围墙上有两座圆柱形的大理石石雕,但是你们仔细看一下这张照片,蓝色人影前方的围墙,却只有一座圆柱石雕。”
“陈善骏似乎是能自由出入九楼七号房的。要在九楼布置糖人,若不经由房门搬运,从阳台搬运的难度是很高的,而且还有可能会弄坏糖人,更何况,还要泼洒酒精呢。再者,在阳台放置糖人而不被房客发现——如果里面有房客的话——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九楼七号房里头的确有住房客,不论是邱诗陵的手记或是我们在警局调阅的数据都有记载,阪井,你记得是谁住那间房吗?”
“第一,着火处的不一致。根据你与酒保的说法,坠落的人是‘一团火球’;而根据邱诗陵的证词,陈善骏只有手臂着火,在自然状况下,总不可能在短短的几秒内,手臂上的火迅速延烧全身吧?会延烧的话,早在跳楼之前就烧了。
“第二,目击者是没有理由说谎的,说谎的唯一理由只可能是为了达成诡计的完满,如此一来,目击者也是从犯了。房内与房外的证词若一致,对犯罪者来说是最完美的;因为若出现不一致,便可能会引起怀疑,进而质疑掉落者身份的一致性,甚至拆穿消失的把戏。从证词上来说,维持一致的说法绝对是犯罪者能掌控的,因为他本身不可能不清楚确实的着火处与坠落方向这种细节。不一致的证词没有任何好处,甚至会带来危险。这样说明,够明白了吧?”
“糖人偶被泼洒酒精到被点燃的时间差必须愈短愈好,因为酒精挥发速度很快。我想他们应该有事先做过实验,抓出底限时间。根据我的粗略估计,应该超过五分钟就不成。因此在驼导游泼洒酒精的同时,陈善骏必须已经布置好房内一切工作,并且已从房内打电话给邱诗陵,引诱其来当目击者。驼导游则火速往酒吧去,拉了酒保聊天,他的目的是多找一个人当目击者。当两人在泳池畔听见惨叫声时,抬头看见坠落的蓝色鬼火……
阪井从文件夹中抽出那张照片,递给驼导游。对方接过照片,才看了一眼便面色发白,嘴中的烟差点掉了下来,“这,这是假的吧。”
“这样的怀疑,会不会太过分了点?”
“是的,应该不用两分钟就可以将糖人四分五裂,就算管理员来得再快,也什么都找不到了。”
“我知道很多人不相信。为了证实可行性,我亲自做了实验,”若平说,“阪井,你昨天前往曼谷后,我整个下午都在浴室中,把自己弄得像爱迪生似的。我买了方糖、烈酒、酒精、打火机,再利用浴缸的水做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