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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湖规则:下一刻永远不可预知!
    chap_r();    很小的时候,在角浦,段青衣的老娘,一斛珠,就无数次用她彪悍的行为教育我:祸不单行。

    所以,就在我避过了史将军的马蹄,打算当掉这枚青玉,为自己换几日的口粮和住宿费的时候。先前被我不小心偷窃了肉瘤的那个胖男人,突然从天而降,手持砍刀从远处追了过来,气势锐不可当,如同凶神恶煞。

    镜头特写——

    姓名:雷霆(后来才知)

    性别:男

    样貌特征:胖到海枯石烂。(如此“幅员辽阔”的大脸,可以开两个练兵场外加一个跑马场。)

    性格特征:慢到死去活来。(你看他自遭我偷窃之羞辱后,多久才反应过来要来缉拿于我,就知道他有多么“慢”了。)

    职业:捕快(淮北公子京城第一捕头魏明川①的手下,不久之后,其将专职捕捉成为“京城第一大盗”的丁小仙小兄弟)。

    爱好:赌博。

    我一看,自己已经饿得半死不活了,要是硬碰硬的话,那各位,以后,你们再也看不到你们这如花似玉的丁小仙了,连同本美女一起消失的还有无数的江湖神秘事件以及众多各色各类的帅哥美男。

    唉,为了大家以后的福利,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那就是:掉头,逃跑。

    好“仙”不吃眼前亏!识时务者为俊杰!

    要么说,江湖这东西,之所以引来无数英雄竞折腰,其原意就是,它太神秘了,太诡异了,太刺激了——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就在我掉头骑着我那半死不活的枣红马逃命之时,不远处烟尘四起——一头彪悍的小毛驴闯进了官道。毛驴之上,是一个比这头毛驴还像毛驴的绿衣少女。

    毛驴的眼睛很大,这个少女的眼睛更大;毛驴的脸挺长,这个少女的脸也不短,好在额前细碎的头发遮住了额头,让她显得还比较温婉可人。琥珀色的头发有些微微的波浪卷,扎成两个麻花辫子,落在胸前,一身绿衣,让她看起来像一只硕大的鹦鹉。这只绿鹦鹉一边骑在毛驴上奔跑,一边用半生不熟的汉话喊道:快跑,玲珑小宝!

    标准的异族女子。

    看到这里,很多人就要问我了,说:丁小仙,你不是喜欢看帅哥吗?怎么今天你连长得像毛驴的女人都不放过,还看得那么详细?

    那么,我问你,如果一个人,砍了你十刀;然后又砍了你暗恋的那个帅哥十刀,刀刀砍在他标致的小脸蛋上,而且,还割下了那个帅哥的小小帅,你会怎样做?你千万别说报警,记住这是封建社会。

    你肯定会说:报仇!这还需要问吗?

    当然是报仇了,可报仇的关键,你不是要记住了你仇人的模样吗?难道你能拎菜刀到大街上随便看到谁不顺眼就拉过来乱砍一气?你又不是土匪恶霸座山雕。

    所以,我如此费尽心思地记住这个绿衣大鹦鹉的模样,就是因为下一刻,她变成了我不共戴天的仇人!

    因为,她和她那只彪悍的毛驴,直冲而来,把正在逃命的我给撞下了马。当时的我和枣红马,人困马乏,根本就是一推就倒,毫无自卫能力,何况还手?

    人世间的事情,多么可笑,我躲过了英俊的将军和他英俊的白马,却被一赖皮绿衣大鹦鹉和她那头赖皮的小毛驴给撞得人仰马翻、四脚朝天。

    可恨的是,突发状况之后,那个毛毛躁躁的绿衣大鹦鹉还和她的小毛驴在我的身上练习“原地踏步走”。可怜我那精巧的瓜子脸,硬被踩成了硕大的向日葵脸。

    饥饿、困乏、撞击、踩踏一系列的“伤痛”之后,终于,我抱着我硕大的向日葵脸给昏迷了过去。

    昏迷之中我也死死地要自己记住这只绿衣大鹦鹉那毛驴一般的模样,我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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