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人。从前从来没有哪位贵族把他们的女儿许给我。”
“他死掉的女儿。而且奥斯格雷家族过去可能曾经是贵族,但尤斯塔斯爵士只是个有封地的骑士。”
“我知道他是什么。你想要耳朵上挨一下子?”
“唔,”伊戈说,“我更愿意要个耳光,而不是个妻子。特别是个死掉的妻子,爵士。水壶在冒汽了。”
他们把水搬到浴盆边,邓克把自己的上衣从头上脱下来。“我会穿我的多恩上衣到冷壕堡去。”那是沙丝做的,他最好的衣服,画着他的榆树和流星。
“如果你穿着它骑马它会全都给汗水泡透的,爵士。”伊戈说。“穿你今天穿的那件吧。我会带着另一件,你可以在到达城堡之前换下来。”
“在我到达城堡之前。我要是在吊桥上换衣服,看起来还不像个傻瓜。而且谁说你要跟我一起去?”
“一个骑士带着一个跟班的侍从要更让人印象深刻。”
那是事实。男孩对这种事有很强的判断力——他应该有。他在君临城做过两年的侍童。即使如此,邓克还是不愿带他涉险。关于冷壕堡会有什么样的欢迎在等待他,他毫无概念。如果这个红寡妇像他们说的那样危险,他可能会以一个鸦笼收场,就像那两个他们在路上见到的人。“你将留下来帮助班尼斯对付那些平民百姓,”他告诉伊戈。“别那么闷闷不乐地看着我。”他把马裤踢了下来,爬进浴盆里冒汽的水。“现在去睡觉吧,让我来泡自己的澡。你不能去,那就是最终决定。”
当邓克醒来的时候伊戈已经起身并离开了,清晨的阳光照在他脸上。诸神慈悲,天气怎能这么快就热起来?他坐起身伸了个懒腰,打着呵欠,然后爬起来,睡意朦胧地蹒跚下到井边。在那里他点起一支粗大的牛油烛,往脸上泼了点冷水,然后穿好了衣服。
当他出门走进阳光中时,“雷鸣”就在马厩边等候,鞍辔都已备好。伊戈也在等着,还有他的骡子“学士”。
男孩已经穿上了靴子。他看起来第一次像个合适的侍从,穿着一件绿金相间的美观紧身上衣和一条紧身白羊毛马裤。“马裤臀部扯坏了,但驼背山姆的老婆为我缝好了它。”他宣布。
“衣服是亚达姆的,”尤斯塔斯爵士说,在他把自己的灰阉马从厩中牵出来时。一只切凯狮子装饰在磨损的丝斗篷上,它就披在老人肩头。“紧身上衣在箱子里放得有点发霉,但它应该还行。一个骑士带着一个跟班的侍从要更让人印象深刻,因此我决定伊戈应该陪你去冷壕堡。”
被一个十岁的男孩给智胜了。邓克望向伊戈,无声地做出了“耳光”的口形。男孩咧嘴一笑。
“我还有些东西是给你的,邓肯爵士。来。”尤斯塔斯爵士拿出了一件斗篷,随着一挥把它抖开。
它是白羊毛的,以方形的绿缎和金色布料镶边。在这样的炎热里一件羊毛披风是他最不需要的东西,但当尤斯塔斯爵士把它披在他肩上时邓克看到了他脸上的骄傲,于是发现自己无法拒绝。“谢谢您,阁下。”
“它正适合你。我要是能给你更多的就好了。”老人的胡须抽搐了一下。“我派驼背山姆到地窖里仔细检视一下我儿子们的东西,但艾德温和哈罗德是身材小一些的人,胸没有那么厚实,腿要短得多。说来遗憾,他们留下的东西没有适合你的。”
“披风就够了,阁下。我不会让它蒙羞。”
“我不怀疑那一点。”他拍了拍他的马。“我想和你一起骑马走一段路,如果你不反对的话。”
“当然不,阁下。”
伊戈带他们下了山丘,高高坐在“学士”背上。“他非要戴着那顶软草帽吗?”尤斯塔斯爵士问邓克。“他看起来有点愚蠢,你不这么认为吗?”
“如果他的头被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