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的记载?”
那女人瞅我一眼:
“请等等。”
然后她跑到后面给我找书。
我见她对一个同事私语,又用嘴巴向我努了一下。这个老姑婆,一定把我当作咸湿佬。真冤枉,本人一表人材……“对不起,”她淡淡地说,把几本书堆在柜台上,“没什么娼妓专书。只有香港百年史,和这几本掌故。”
我只好道谢,捧到一个角落细看。我又不是那个专写《不文集》的黄霑,她凭什么以此不友善眼光追随?
我不看她,光看书。
翻查目录,掀到《石塘咀春色》。企图自字里行间窥到半点柔情,几分暗示。
香港从一八四一年开始辟为商埠,同时已有娼妓。一直流传,领取牌照,年纳税捐。大寨设于水坑口,细寨则在荷李活道一带。
大寨妓女分为:“琵琶仔”、“半掩门”和“老举”……我一直往下看,才知道于一九○三年,政府下令把水坑口的妓寨封闭,悉数迁往刚刚填海的荒芜地区石塘咀。那时很多依附妓寨而营业的大酒楼,如杏花楼、宴琼林、潇湘馆、随园等,大受影响,结束业务。
不过自一九一○年开始,“塘西风月”也就名噪一时,在一九三五年之前,娼妓一直都是合法化的。花团锦簇,宴无虚夕,真是“面对青山,地临绿水,厅分左右,菜列中西,人面桃花,歌乐升平”。及后禁娼……
——但文字的资料仅止于此。虚泛得很。
我还有缘得见几帧照片,说是最后一批红牌阿姑。有一位,原来也是“倚红楼”的,名唤花影红——不过她比不上如花的美,而且又较丰满。真奇怪,何以不见如花的照片?
对了,原来如花早已不在了。
他们在一九三二年吞的鸦片。
我灵机一触,忙还书,又商借别的。
“小姐,”我斯文有礼地向她招呼,免生误会,“对不起,我想再借旧报纸的微型菲林。”
“几年的?”
“一九三二年。”
“三二?”她找出一本册子来,“没那么早。”
“最早的是几年?”
“最早也要一九三八年。”
唔,那年如花已经死了。
“麻烦你了,不大合用。”我转身想走。
——啊不,三八年?
“小姐小姐,”我兴奋得大声地唤,“我要借三八年七月七日那卷!”
我之所以兴奋,便是想到,会不会在三八年七月七日的报纸上,刊了有关十二少的消息?那天可是他再世为人的出生日?可有一点线索供我追查下去?我只是区区一个广告部副主任,得以兼任侦探,造梦也想不到。一壁想,一壁笑。催促之声音也大起来。
“先生,在图书馆中请保持安静。”
她给我的印象分早已是“丙”,不,也许是“丁”。所以一见我表情有异,更防范森严。
“这卷微型菲林是《星岛日报》一九三八年下半年的,你自己找七月七日吧。”
她登记了我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在登记身份证号码时,一再复看,证实无讹。怕是一见势色不对,诸如我出言不逊,意图非礼,或公共场所露出不文之物,她们便马上去报警——都是我自己不好,研究娼妓问题走火入魔了,样子也开始变得像急色的嫖客。我让那步步为营的女职员安装好菲林之后,便按掣察看。由七月开始,逐天逐天地看,这些在我出生二十年之前的民生国事——但,看到七月七日,我找不到任何资料。我只知道当年的卖座电影是“陈世美不认妻”。士多卑厘果占卖一元五毫八仙一瓶。饮唂咕很时髦。副刊的文章是《青年如何读书报国》。又因战事已经爆发,香港也受波及,报上提到日军,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