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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虽然对人亦是十分和气,骨子里却有着不能放下的矜傲。她对璟说:“你在写什么?”
“没什么,随便画画。”璟立刻把纸抓起来撕掉。
“我叫林妙仪。你呢?”她用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她说。
“陆一璟。”璟对于陌生人始终有抗拒。大抵因为小学时候和小朋友们相处的经历,“同学”这样一种角色始终令她十分警惕。
“你每天都很忙碌的样子。你不住校吗?很少见到你。”林妙仪热情地询问。
“我比较习惯住在家里。”璟仍旧冷冷地说。
“哦,我也不住在学校的。学校的宿舍太糟糕了。我住在桃李街……”
璟听到桃李街三个字,觉得浑身颤抖了一下。而这个时候老师在讲台上说,下课了。璟对她说了一声抱歉,就急匆匆地冲出教室。
每一天都如此,下课后璟一定是第一个冲出教室的。背很大的书包,用一根没有花纹的单色皮筋束着头发,穿肥大的t恤仔裤,非常普通的球鞋。
有时候璟经过一面玻璃,匆促地看自己一眼——她是这样的粗糙,生硬,没有女孩子理应的柔美温婉。如果优弥看到她,优弥一定会叫她不要穿这样简陋的中性棉恤,不要穿这样脏兮兮的仔裤。可是优弥,优弥此刻又在穿着什么做着什么呢?璟似乎看到了她穿着油腻腻的白色宽大制服,站在监狱食堂的操作间里,手上拿着不断淌下热油的铲子。她的脸上掉下大颗的汗珠。可是她的表情是多么认真,充满惊恐的认真,像是刚刚从炉灶旁边爬起来的睡眼惺忪的灰姑娘。璟想到这些就要掉下眼泪来。那个一直喜欢把自己打扮得粉嫩可爱的小姑娘,那个一直那么渴望自由的小姑娘,她现在穿着一成不变的白色或者藏蓝色制服,规规矩矩地生活在铁栏杆圈起的小世界里。
她不再看自己,匆忙赶路。
冬天来到的时候,璟辞去了超级市场的工作,开始在一间书吧工作。一则因着咖啡店和书吧离得近,璟白日里就待在书吧,晚上转去咖啡店十分方便。二则因着书吧里有很多书,外国原版小说,中国小说,还有丰富的杂志期刊,不忙的时候亦可以拿起一本站着看看。这时候他们已经有了少量的积蓄,璟给小卓买了一辆红色的单车,他不用匆忙地赶去挤公车了。不过因为上学路途遥远,一路总是很寒冷,她陪他去挑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一双灰色带着天蓝色格子的手套。早上她和他一起出门,他总是骑车带她一段到车站,然后璟跳下来,看着小卓骑车离去,渐行渐远。小卓已经是个一米八二的男子,肩膀宽阔,穿着白色的压着蓝色边角的羽绒服和灰蓝色仔裤,背一只深蓝色的Jansport的书包——那是璟送他的生日礼物,骑着崭新的红色山地车飞驰而过。很白皙的皮肤,眉目清秀,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温雅气质,是这样好看并且可以信赖的男孩子。璟喜欢把他打扮得很好看,他是她的全部希望,她要用双手紧紧呵护的小火种。所以她可以允许自己邋遢粗糙,可不能看到他有半点不妥帖。她要让他拥有和其他伙伴一样的东西,让他永远也不被别人瞧不起,甚或可怜。事实的确如此,小卓一直是品学兼优的英俊少年。陆叔叔在高高的云端看见,亦会心安。
一个略微温暖的冬日,璟在书吧里又读到了《 悲惨世界 》。那时她倚在一个距离洗手间很近的不透光的角落里,读着可怜的女人芳汀的遭遇。她读到芳汀是怎么失去她的一头金发,是怎么心甘情愿地被人打掉了两颗门牙只为了她亲爱的小女儿。璟慢慢落下眼泪。她将是我最好的榜样,璟小声对自己说。
然而璟的情况却越来越糟糕。紊乱的生活使她的暴食再度来袭,而在此之前,她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彻底结束了和食物那如此漫长没完没了的战斗。
璟渐渐在这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