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V(1)
我多想,一个冰冷的东西抵住了我的腰。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说:“钱。”
这难道不好笑吗?水城是不需要钱的,可是却有人打劫我。我想回头看看是什么样的人在街头明目张胆地做傻事。可是那声音好像很坚决,放在我腰间的应该是手枪吧?我不说话,她也没有任何反应,就这样我们僵持了三十秒。
在这三十秒里,我想到她应该不是水城里的人,因为她丝毫不了解水城的情况。应该和我一样是从原来世界来到这里的,这么说,到这里的不止我一个人了。那是为什么呢?
“给我钱!”
我试图转过头去,可她的手枪那么坚决地待着,没有半点想要离开的意思。可我没有要死的感觉,这可真奇怪。
“我没有钱,这里的人都没有钱。”
当我转过头去的时候,我看见的是那个红头发的少女。这就是我们的相遇。然后,我给了她吃的,带她去了郁金香旅馆,知道了她叫做V,从德国来的,需要一辆摩托车。我只知道这些,更多的是我的猜测。V是个嬉皮吧?我想描述一下她的相貌。她长得很像玛芮安妮·菲丝弗13。有碧绿的眼睛,可惜头发不是金色的。玛芮安妮·菲丝弗是英国一个著名的骨肉皮,她从60年代开始和rolling stone14、大卫·鲍依15混在一起,后来英国历年的摇滚乐队成员像blur16啊什么的都分别和她有过关系。她不是明星也不是歌手,她就是一个骨肉皮,有时候也唱歌,和著名的乐队同台演出。伴随着很多乐队从鼎盛到销声匿迹,她一直唱到头发花白。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女人了,满脸皱纹,声音却比年轻的时候好听得多。年轻的时候她多么美好啊,好像就是为了摇滚乐而存在的女孩,那么纯粹。……我好像跑题了吧?总之V就是这样的一张脸,但要比玛芮安妮·菲丝弗酷多了。她的衣服上满是尘土,黑色的靴子上好像还有血迹,应该不会是果酱吧?她像从什么危险的地方逃难来的,身上难道受伤了吗?可是我回想起她用枪指着我的样子又忍不住笑起来。
遗憾的是,我没能和V建立一个很好的友谊开端。因为她是那么的冷酷,和我在风和列车上看见的影子完全不一样。她并不是热闹的,她很少说话,也从不用眼睛看我,经常戴着墨镜。无论我怎么和她说话,照顾她,她都显得很不耐烦,爱理不理的。难道她一个人来到这样一个奇怪的地方,就不觉得孤单吗?好像她天生就应该是这样的,这个世界本来就该只有她,周围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无所谓的。我觉得很悲哀,为什么有的人拼命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待着,不去和人交流;可是有的人却那么渴望和人诉说心事,那么渴望在温暖的地方。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V不喜欢托马斯。因为在我带她走进郁金香旅馆上楼梯的时候,托马斯正仰面躺在楼梯上头朝下睡午觉,她抬起靴子就要踢托马斯。
“别,这是我的猫。”
“哦。”
她轻巧地从托马斯身上跳了过去。我抱起托马斯,看着V干练的打开门,再用脚把门砰的一声关上,托马斯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伸了伸爪子又睡了过去。这个家伙,真应该让它试试从靴子的一端起飞的感觉。就这样,V住在了我的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