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讨论会 血酬定律与历史弈局
不是它本身,而是分配这个资源的规则。这个规则对谁最有利,我想要一个什么规则使得我的份额最大化。这就是用血换取这个规则,说了算的力量,源规则描述的就是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当然,尽管我的暴力最强,但并不意味着我的选择是一个无限的范围,我同时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生产者在一个长时段上,如果我的选择把他的生产资料全夺走了,他没有了生产积极性,最后我分到的那一份虽然我占了大头,可能还不如大包干,你给我一点得了。比如一亩地100斤,如果不搞大包干可能一亩地最后总共才150斤,吃了50斤最后我才得70斤。所以暴力最强者说了算作为一个源规则,不是一个可以随便扩张的,他要考虑到建立一个规则要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是他选择时的计算。至于怎样利益最大化?一定要考虑对方的利益,怎么调动对方的生产积极性什么的。
第七个概念,血本、血本家和血利,这是一组概念。打天下的时候,暴力集团是有一种投入和产出的计算的,比如说打仗,这1个师拉出去,最后可能只回来5个人,或者准备投入3个师夺下一个省的地盘,这是暴力集团经常做的计算。我把这种以人命和武器,比如说1个师、1个武装集团为单位的计算就称作血本,这是暴力集团打天下最基本的投入。马克思说资本有机构成,也就是劳动力和生产工具之间的关系。体现在资本上就是一部分是可变资本,一部分是不变资本,它表现在价值形态上就是这种比例关系有机构成。在血本上也有一种有机构成,就是人命和武器装备。中国的血本的有机构成一向比较低。所谓的人海战术,人命不值钱,使劲往上填。如果想一条命不失,大规模的上巡航导弹,那又是一种血本的有机构成。比如说美国的士兵他们都是选民,都是国家的主人,他们的命就比较精贵,不能随便往里填,反过来多扔点钱就问题不大。这就是血本的有机构成。在军阀、暴力集团和土匪的计算里,士兵的命就是一种血本。比如说一场仗打下去,损失了10个人。但是抢回来的东西是多少,扣除了这10个人的损失,平常养活这些人的军饷,还有抚恤金,把这些都扣除之后,抢劫一个地方带来的法酬比如说是1万块钱,而我付出的成本是8千块钱,包括武器弹药之类的成本,剩下的2千块钱就叫血利。毛泽东打仗的时候非常注意算血利,一定要打歼灭战,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而不能打消耗战。因为在那种战争环境下,红军的补给是没有一个固定的来源的,打一个歼灭战,把敌人的装备缴获过来,把俘虏拉过来。所以虽然1千人打了这个仗,死了100,损失了大量的武器弹药,但是经过战斗把对方的武器缴获过来,把对方的军队变成解放军,我完全可以使这个仗变成一个盈利的仗。这样的仗打得赚了而不是亏了。这样的话在读毛选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也就是说战争的指挥者他心中是这么算帐的。血本经营是一个大血本,血本经营者如果叫血本家的话,他面对的计算至少是我投入了多少血本?我能带来多少收益?我自身冒了多大的风险?我的同行给我带来了什么样的竞争和挑战?我需要怎么去应对?如果我要买通官府,或者说争取更高一级的同盟,比如美国,让他别参战,同时还要镇压受害者的反抗。这一系列的要素是血本经营必须考虑的。尤其对于一个黑社会来说,这些因素都是决定了最后你是要盈利,还是亏损、被人赶走。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计算方式。用这个概念来解释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制度,就是贵族制度、军功封侯制度就变得非常容易理解。从血本经营的角度来看,军功封侯或者贵族制度,所谓一将功成万古枯。军功侯的这些贵族身份基本上都是打仗卖命挣来的。这个制度在秦国制定得非常数量化、非常清晰。20多个爵位,砍对方一个脑袋升一级,用首级来计算军功,非常清晰,而且变成了这边的贵族制度,到了7级以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