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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虚篇
子、韩非子的话来证明,用世俗画来险证,用箕子的哭泣来考订,用蔡墨的回答来评定,知道龙不能是神物,不能升天,天也不会用雷电来取龙,这已经很清楚了。社会上一般人说龙是神物而且会升天,简直是胡说。

    【原文】

    22·10世俗之言,亦有缘也。短书言:“龙无尺木,无以升天(1)。”

    又曰“升天”,又言“尺木”,谓龙从木中升天也。彼短书之家,世俗之人也。见雷电发时,龙随而起,当雷电树木击之时(2),龙适与雷电俱在树木之侧,雷电去,龙随而上,故谓从树木之中升天也。实者雷龙同类(3),感气相致,故《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又言:“虎啸谷风至,龙兴景云起(4)。”龙与云相招,虎与风相致,故董仲舒雩祭之法(5),设土龙以为感也(6)。夫盛夏太阳用事(7),云雨干之。太阳火也,云雨水也。火激薄则鸣而为雷(8)。龙闻雷声则起,起而云至,云至而龙乘之。云雨感龙,龙亦起云而升天。天极雷高(9),云消复降。人见其乘云则谓“升天”,见天为雷电则为“天取龙(10)”。世儒读《易》文,见传言,皆知龙者云之类。拘俗人之议,不能通其说(11);又见短书为证,故遂谓“天取龙”。

    【注释】

    (1)短书:参见11·3注(1)。引文参见《意林》卷三引《新论》文。

    (2)击:根据文意,疑应在“电”后。上文云:“盛夏之时,雷电击折树木”,可证。

    (3)雷龙同类:雷为火,龙乃水虫,不能言同类。故疑“雷”系“云”之误。本书《偶会篇》云:“云从龙,风从虎,同类通气,性相感动”,可一证。下文言:“云从龙,风从虎。”又言:“虎啸谷风至,龙兴景云起”,可二证。下文又言“世儒读《易》文,见传言,皆知龙者云之类”,可三证。云龙同类:王充认为云是水凝成的,龙在水中生活,因此说云、龙同类。

    (4)“又”前疑夺“传书”二字。语不出《周易》,可一证。下文有“世儒读《易》文,见传言,皆知龙者云之类”,“传言”即承此文,可二证。景云:也作“卿云”、“庆云”。一种彩云,古人认为它是吉祥的气,是太平的征兆。引文参见《淮南子·天文训》。

    (5)雩(y*于):古代一种求雨的祭祀。

    (6)土龙:用泥土抟(tu2n团)成的龙,古人祈雨时所用。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求雨篇》中,详细说明了一年四季天旱求雨的时日,龙的长度、条数和颜色、方位等。

    (7)太阳:这里是个阴阳五行家的用语。与“少阳”相对,指最旺盛的阳气。用:主持。用事:主事。这里是统治的意思。太阳用事:按阴阳五行的说法,春天“少阳”统治,夏天“太阳”统治,秋天“少阴”统治,冬天“太阴”统治。这里王充也沿用这个说法。

    (8)光是“火”无法“激北,故疑“火”之前夺一“水”字。本句承上文“太阳,火也;云雨,水也”,可证。

    (9)天极:天的最高处。雷:根据文意,疑系“云”之误。

    (10)“天为雷电”的“为”,作产生讲。

    (11)通:贯通,沟通。这里作理解讲。

    【译文】

    社会上一般人的说法,也有缘故。因为短书上说:“龙如果连一尺小树那样的凭借都没有,就不能升天。”又说“升天”,又言“小树”,所以认为龙是从树木中升天的。那些写短书的人,是社会上普通的人。看见雷和电发生的时候,龙跟随着腾起,当雷电击断树木的时候,龙正好跟雷电一齐在树木的旁边,雷电消失,龙随着就向上飞升,因此说是从树木中升天的。实际上云与龙同类,能够用气相互感召,所以《易经·乾卦》说:“云跟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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