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第四章 关于宪法-1
为了消除对一院制的反对——其理由是行动过于匆促鲁莽——同时又避①至于说到两院——英国议会就是由两院组成的——它们似乎被有效地收买而合为一体了,并且作为一个立法机构已经失去它自己的特性。不论谁在什么时候当首相,就象用鸦片棒似的轻轻碰它一下,它就迷迷糊糊地服从了。但是如果我们看一看这两个院各自的能力,就可以看出其差别是如此之大,以致暴露出把权力交给无确实的判断力去运用的那个院之不合理。英国代议制的状况尽管不行,同称为贵族院的比起来却健康得多;而且人们对这个浑名贵族的院漠不关心,任何时候都不去过问它在干什么。看来,它被收买的程度最严重,而且同国民的普遍利益离得最远。在关于参预俄土战争的辩论中,贵族院里表示赞成的多数达九十多票,而另一个院人数多一倍以上,多数则为六十三票。关于陪审团权利的福克斯先生法案的进行情况,也值得引起注意。那些叫做贵族的人并不是该法案的目标。他们获得的特权已经比该法案给予别人的还要多。他们自己就是陪审团,如果该院的任何一个成员因诽谤罪被起诉,即使被定了罪,也不会因初犯而受到惩罚,这种在法律面前不平等的现象不应在任何国家中存在。法国的宪法规定,不论是保护还是处罚,法律对每一个人应一视同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者

    这一脚注的头十二或十三行为对潘恩的起诉书的第二条(即从“至于说到两院……而且同国民的普遍利益离得最远”这一部分译文。——译者

    )。——原编者

    免两院制造成的不合理现象甚至荒唐事情,特提出下述方案作为对二者的改进。

    第一,全体代表不分院。

    第二,通过抽签把全体代表分为两三个组。

    第三,对每一个提出的议案先依次在这些组里进行辩论,让它们各自旁听,但不投票表决。此后,全体代表聚会进行总的辩论并投票决定。

    为了使代表经常更新,这个改进方案还增加一项:每个国家三分之一的代表在任期满一年之后就要离职,通过选举产生新的代表,另外三分之一的代表于次年任期满后也以同样方式予以更换,每三年举行一次普选①。但是,不论宪法的各个部分是如何安排的,都有一个区分自由与奴役的总原则,这就是:所有统治一国人民的世袭政府乃是对人民的奴役,而代议制政府则是自由。

    按政府应作为“全国性社团”加以考虑的这一唯一标准去考虑,它就应当这样地组织,不致因各部分发生意外事件而引起混乱;因此,不应把足以产生这种恶果的特殊权力交给任何个人去掌握。政府中任何一个人的死亡、生病、缺席或失职,对于这个国家来说,都不应比英国议会或法国国民议会一个议员发生同样情况造成更大的影响。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首页 >人权论简介 >人权论目录 > 第四章 关于宪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