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与时俱进
”分析方法,即从宗教产生的认识论角度来确定宗教的特征,并由此说明,宗教是人类认识自我和认识世界的一种异化。但我们更需要开辟一个“功能主义”新视角,从社会实践与社会功能的角度,对宗教现象进行实事求是的解释。
宗教对人们社会生活究竟有着什么无法替代的特殊功能呢?
首先是心理功能。宗教之所以能使千百万教众前赴后继,正如马克思所说:“宗教是被压迫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人不仅是物质存在,也是精神存在;不仅是理性存在,也是情感存在。压力与困惑,幸福与快乐,都是心灵对现实的主观反映。很多人对人生中的种种不幸与压抑,需要通过宗教的途径来求得慰藉。马克思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有时候,无神论和科学无法克服民众对死亡的恐惧,宗教却能够做到。革命者为了共产主义事业可以坦然面对死亡,但普通人却要相信有轮回报应,我们对此应予理解。因为执政党的管理理念,应允许不同利益群体与不同信仰并存。在今天,宗教颠倒的幻想形式里有着美好内容,宗教的自律与操守,更是其服务社会主义的切入点。
其次是道德功能。宗教曾在理想主义普遍失落、功利主义到处泛滥时期,成为一种保持信念道德的精神生活方式,如在16世纪,西方工业文明发展过快而导致物欲横流时,正是新教伦理支撑并恢复了西方道德文明。社会不能没有法律,更不能没有道德,法律与道德如鸟之双翼,缺一不可。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防范犯罪行为于前;法律是道德的保障,惩罚犯罪行为于后。人从动物演化而来,包含着野蛮、自私的本性,仅靠人性的自觉,不足以约束其行为。出于恐惧,人要借助神的威力来规范自身,这就是宗教道德功能存在的依据。宗教劝人为善的精神,是宗教影响社会生活最重要的功能。如果抽去道德说教,宗教不啻为一具空壳。一个民族的精神产生于文化,文化的灵魂体现于道德,道德的支撑在于信仰,而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更是如此。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要简单排斥宗教道德的合理成分,特别是对宗教价值伦理观中的和平平等、弃恶从善等等,我们都应尊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兼容代表其他思想文化的合理成分。“清一色”是思想专制,不是社会主义。
第三是文化功能。在许多以宗教为文化传统的国家中,抽去宗教就等于没有文化。基督教塑造了欧洲与美洲文明。在那里,文学艺术、绘画雕塑、音乐戏剧、伦理哲学等领域,许多均以基督教为表现形式。中国文化也是如此,如佛教三大石窟和道教永乐宫壁画,如中国语言中的“世界”“实际”“体会”“觉悟”“平等”“解脱”“想入非非”“不可思议”“燃眉之急”“回头是岸”等等,都产生于佛教。宗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而中国传统文化又是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部分,先进文化指导我们以德治国,以德治国是为了重建我们的道德信仰体系。“宗教是文化”的理念,将淡化无谓的意识形态之争,使人们更全面地理解宗教的丰富内涵,为信仰者、研究者、管理者提供互相合作的舞台。因为宗教并不只展示神的教义,它以多姿多彩的哲学、道德、艺术、习俗影响着社会。
除上述功能外,宗教还兼具服务、公益等多种功能,在改革发展的今天,执政党要使宗教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适应于社会主义社会,惟有将宗教与无神论、阶级斗争、科学技术的关系重新定位。
三、与时俱进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我们不能再仅仅用无神论观点来看待宗教功能,否则宗教功能会永远对我们起消极作用。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一种价值取向,一种认识人生和世界的方式。对于一个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