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与时俱进
数千年人类思维精华的庞大体系,不能简单概括。除了认识论的方法,还应有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方法,才能对宗教社会功能有一个全方位的、动态的、真实的认识。无神论是对共产党员理论纯洁性的要求,而不是对公众的要求。至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争,对老百姓而言,是哲学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
我们不能再把宗教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宗教并不特属哪个阶级,宗教从产生的那天起,就与阶级斗争密切相连。它曾被统治阶级作为思想控制的工具,也曾被被压迫阶级作为群体反抗的旗帜,这源于宗教所特有的极大凝聚力和号召力。宗教的政治属性,首先取决于执政者。
我们不能再将宗教与科学简单对立。宗教属于价值信仰,科学属于工具理性,二者的关系既有冲突,也可相互促进。我们坚信科学是对自然、社会以及人类的思维现象的正确解释,相信人是具有主体性的动物,永远张望着未来。宗教的虚幻性正是由于科学尚有许多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物质的需求亦不可能完全得到满足。从这个意义上看,科学真理和宗教信仰都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都是人类社会生活所需要的。一提宗教与科学的对立,大家都会想起中世纪天主教会对哥白尼与伽利略的迫害。事实上,宗教也曾对科学技术起过重大推动作用,欧洲中世纪的科学记载几乎都保存在修道院中,科学的萌芽也多起于教会。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正是利用了修道院的数据,才有了天体理论的划时代革命;开普勒的天体力学与维萨里的人体解剖皆与宗教信仰密切相关。爱因斯坦与牛顿都信教,他们早知道月球上没有上帝,之所以信教,是把宗教伦理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与探索动力。当然,我们在尊重科学与宗教的同时,绝不能走向另外两种极端:一是热衷于“似是而非的伪科学”;二是沉溺于“走火入魔的伪宗教”。尤其是在当前特殊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关系处在持续的变化和调整阶段,更要防止伪宗教的出现和蔓延,那些既不合乎科学,也违背正教教义的歪理邪说,理应同时受到科学和宗教的共同反对。
在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导下,我们党与宗教必能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关系。中国自春秋以来,人文精神占主导,国家长期实行君主专制,使我国政教关系有别于他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政治文化传统使一切宗教都必须依附于皇权,为皇权服务。中国历史上的佛教和道教,都受政府管辖。这与欧洲中世纪教皇拥有万王之王的巨大权势完全不同。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类似基督教与伊斯兰教那种一教独尊、政教合一的局面,这是因为中国特有的文化伦理体系。自汉以来,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儒家政治伦理,已成为历代王朝管理社会的指导思想。政府制定各种法律对宗教进行约束管理,如度牒的发放、寺观的建立、僧道数量的核定等等。这种政教关系使中国从未出现过宗教战争,宗教的存在首先不是政治形态,而是社会文化形态,佛、道二教在中国历朝历代一直是社会稳定的因素和力量。在中国宗教的发展史上,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佛教是请进来的,伊斯兰教是传进来的,基督教是打进来的。就外来宗教与中国文化融合程度而言,佛教最为成功。无论外来宗教如何强势,凡进入中国,都会与大中华文化相融,无一例外。
宗教作为一种信仰,一种思想,一种文化,虽不能简单等同于政治,却永远不可能与政治分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理论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论断,必将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学说,是我们未来宗教工作与民族工作的指南,也必然改革我们传统的宗教管理观念,从而奠定科学合理的政教关系。新型的政教关系一旦明确,相应的体制改革与制度设计将会迅速推进,而推进的基础正在于法制建设;新型的政教关系一旦明确,有关民间信仰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