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言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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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可以帮得上忙。”
“你?”
“是的。我是在参加社会服务工作时和外子认识并结婚的,所以也学过手语。而且高岛先生来我家玩时,我也常用手语跟他交谈。”伸子说。
此时里面又传来吼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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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在山手工业公司附近的咖啡厅和工会执行委员长横尾见面。
横尾年约三十,脸部轮廓鲜明,鼻梁特别高。
“高岛先生说他希望留在山手工业工作,工会为何不声援他呢?”水木说。
横尾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之后答道:“这件事他曾找我谈过,我也质问过公司,但公司说,是他自己要求辞职的,所以我也没办法。”
“那是公司方面的奸计呀!”水木对于横尾完全相信公司的说词一事感到很惊讶。
“但是公司的说法也很有道理,那些工作的确很危险,要用起重机搬动货物,还有各式各样的机器。如果耳朵听不见,就无法确定机器是否正常运转……”
“且慢!假使工作环境如此危险,你们不是也很容易受伤吗?”
“我们遇到危险时可以迅速逃开。”横尾说话时并未注视着水木的眼睛。
“那次钢筋掉落的事故是人为疏失吗?”
“那天风很大,是因为强风吹倒起重机所致。”
“如果强风会导致危险,不是应该特别小心吗?公司方面若能做好安全管理,这种事故就不会发生了。如果说对高岛先生有危险,那么对其他人应该也有危险!”
水木不知不觉中加重语气,横尾则变了脸色。
“问题不在于事故发生时能否逃开,而是在于事故的发生,不是吗?工会应该追究公司的安全措施不完备才对!”水木又说。
“我们也不认为公司有做好安全教育,而且也一再要求公司改善工作环境,但是安全教育做得再好也没用,既然是人类做的事,失误就在所难免。”
横尾说话时态度冷静,水木觉得自己彷佛在跟资方的人谈话。
“总之,这工作对高岛来说,实在太危险了。”
“我认为这话不对,这是对残障者的歧视。难道你也歧视残障者吗?”水木说。
横尾睁大眼睛说:“这半年来,我们一直在跟公司交涉,希望能让汤川先生回来上班。公司方面好不容易才同意,说要把他调到内勤做些事务性的工作。由此可见,我绝对没有歧视残障者。”
结果,水木并未得到山手公司工会的支援,但他仍然向东京地方法院声请“地位保全假处分”的命令。有了这个命令,就可暂时保有解雇前的地位,这样才能在本次诉讼中要求资方取消解雇。
法院经过书面审查而发给地位保全假处分之后,水木又提出一份诉讼状,以高岛初男为原告、山手工业社长为被告,主旨是“确认原告对被告拥有劳动契约上的权利”,这是为了要使高岛的劳动者地位得以确保。
内容有两点,第一点指出,以原告耳聋易招致工作危险为由而将之解雇,乃是歧视残障者。第二点是,原告当时同意离职,乃是因被告耍诈所致。
举行口头辩论那天,水木站在民事法庭上陈述诉讼状的内容,然后由被告代理人陈述答辩书内容,过程仅五分钟就结束了。
公司在答辩书中针对诉讼状内容提出反驳。第一点是说,工厂内有许多起重机,对耳聋的劳动者非常危险。第二点表示,被告已同意原告辞职,且手续已办妥。
接下来双方又各自提出了一些证明文件,公司并在其中附了一份社刊作为证据资料,上面有一张高岛在社长室和社长握手的相片,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