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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因的叫声,“杨哥,杨哥。”打断了他的思绪。

    他坐在椅上,抬眼朝那边看一下:一堆肉。他口干舌燥,应该有一瓶老白干,灌个痛快。

    “你知道今天我朝那个女人身上连连打了十几枪!”谭因哗哗说起来:他和小队先是准备去外滩的,后来临时得到情报往江西中路赶,那些古玩店铺里的坛坛罐罐都碎了个稀烂。“是桃花江或是夜来香,对了,是那妖里妖气的玫瑰玫瑰我爱你的嗲歌,有家人的留声机他娘的奏得轰响,嘿,这嗲歌也他娘的只有在血流成河时听才来劲!”

    杨世荣吃了一惊:“你干什么?”

    “过瘾,杀女人过瘾。专对着她娘的奶子臭洞子打。日那个奶头子全打飞了,把那洞里打得翻开来。”谭因一边眉飞色舞地描写那种血腥,一边他那器官就渐渐地升起来。

    杨世荣看得惊异极了,更惊异的是,他感到自己的小腹部也阵阵燥热,回荡的血流正在朝他的器官猛冲。这个小瘪三是个妖怪!他不由得想转眼避开。

    “杨哥。”他听到谭因在说,声音迷迷糊糊。

    他回答了一声,轻得只有他自己能听见。但是他没有起身往床那边去,今天电话中让谭

    因来,明摆着不应该:他应当说是公务在身。可是他没有。

    谭因叫了第二声:“杨哥。”

    他只得婉转地说:“隔壁有人,不方便。”

    “什么不方便?”谭因一下从床上跳起来, “娘个稀罕他就没鸟?”这小子兴奋地抬起头来,眼睛亮,嘴唇也红,看见杨世荣依旧一身戎装,还没有解开扣子,便生气地倒在床上,扯过枕头盖上半张脸。扔出一句话:“白得一个好床。”

    过了一会,他翻过身,右手撑着脑袋,左手在床上弹着:“隔壁有人,哼,隔壁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皱皱鼻子,好看的红嘴唇也变形,上面长着一层浓浓的汗毛。“跟我们一样的东西——我是说,一路。”

    “你怎么知道?”杨世荣对谭因极为恼火,绝对不该让这个小东西到这地方来。给任何老板做事,他也把公私分开。当时电话中竟答应谭因来的要求,是因为谭因太激动,所以他轻易忘记了环境。他不喜欢这种感觉,多年来的兵戎生涯,他明白这种忘乎所以,常使人判断过快,而酿成灾难。

    “我当然知道,”谭因说。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他想日我!”谭因手捶了一下床档头,眼神似乎有点飘。

    “你,你!”杨世荣跳了起来。这谭六说话一向不顾忌字眼,什么话都可以直截了当地出口,哪怕粗话在他嘴里听来就不一样,不像他那些丘八朋友,全是战壕里的话头。当初是这小痞子找到他,而不是他找到这小痞子。是谭因做了他的老师,让他明白许多次为什么死里逃生后,他也没想到在乡下安个窝。他一向对此种信号非常迟钝,不甚了了,至今还是比这家伙迟钝得多。他知道这个道儿上的人,不能做正式夫妻,就谈不上贞洁和义务,虽然相互信誓旦旦,非对方莫属,一生生死相随。不过这位小无赖,当着他的面说这种话,也太过分了。

    看见他皱眉,谭因依然原样朝着他诱惑地微笑,活脱脱一个老手。不过他的反应也不对劲。就这么一眨眼工夫,他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了谭因被贺家麟压在身下的情形,他感到血在往头脑里冲,一阵眩晕,他扶住椅子背,弄不明白自己眩晕的原因是什么。

    “你怎么啦?”谭因注意到他的表情,收起微笑。

    “没事。”杨世荣说完就想,我要把这小子杀了,贱种,见色忘义,竟敢当面背叛我。大丈夫一腔热血,可杀不可辱,可舍命不可失尊严。

    他往前走了两步,想去取柜子里锁着的手提机枪,用那枪比身上的手枪爽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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