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把土地卖掉,兴旺时又把土地买回来,能让你们两个人去看看,我会很高兴。”他说道,望着爱丽,含笑又加上一句:“我知道,美国人都喜欢古建,很可能你是不怎么往上想的一个吧。”他向我说道。
“我可不会装模作样,说自己懂得很多陈年旧物。”我说。
他沉沉实实走了出去,在他的汽车里,有一只长耳狗在等着他呢。这辆里七外八的老车,漆都剥落了,不过这时我有了评价,知道了在世界上的这一带地区,他依然是“天老爷。”好了,他已经在我们身上盖了许可的大印了。我看得出来,他喜欢爱丽,却不怎么认为他也喜欢我,虽则我注意到他不时用鉴定的眼光射过来,就像他对从前所没遇见过的什么东西,作了迅速恰当的判断。
我回到客厅时,爱丽正小心翼翼把碎玻璃渣捡回字纸篓里。
“打破了真难过,”她说得很惋惜,“我喜欢这个烟灰缸。”
“我们还可以再买到个像那样的,”我说:“现代的产品的嘛。”
“我知道!是什么把你吓着了,美克?”
我考虑了一会儿。
“老费所说的话,提醒了我在小时候出过的一件事,学校里我有个同学,两个人逃学出去,到本地一个水塘里去溜冰,冰还载不起我们,可是我们那时都蠢得像小毛驴一样。他就溜了过去,到有人把他救出来时已经淹死了。”
“好恐怖。”
“不错,我都完全忘记了这件事,直到老费提到他弟弟的那回事。”
“我喜欢这个人,美克,你不喜欢吗?”
“喜欢,非常喜欢,不知道他太太为人如何。”
过了一个星期,我们早早去费府吃中饭,他们住的是一幢白色的乔治亚式宅第,线条很美,但并不怎么特别使人兴奋。里面破破败败的却很舒适,在那间长长的餐厅里,四壁上挂着画像,我想是费府的祖先。在我看来,大部份都画得很糟,不过它们如果弄干净些,就会好看得多了。其中有一个金头发的女孩子,身穿水红缎子衣服,这幅我倒是相当欣赏。费少校含笑说道:
“你可看上了我们家最好的一幅画了,那是耿斯博罗画的,画得很好,虽则画中的人物在当时掀起了一点点儿风波,有人一口认定,她毒死了亲夫,那也许是种偏见,因为她是个外国人,是费杰佛从国外什么地方看上的。”
还邀请了其他几个邻居和我们见面——肖医师是个老头儿,恣态上很客气,但也很疲惫,我们饭还没有吃完他就得赶紧离开。还有一位韦卡,人很年轻、真挚,一位中年太太,一口威吓的声音,她养育小狗,另外还有一个身材高大、又黑又俏的妞儿,名叫哈劳黛,似乎为马而生,但是她有过敏症,害起枯草热来厉害得很,使得她爱马大受阻碍。
她和爱丽在一起处得很好,爱丽非常崇拜骑马,而她也有过敏症的麻烦。
“在美国时,大部份都是豚草引起的,”她说:“但有时候马也会使我过敏。最近倒是不使我烦恼了,因为他们有了好了不起的药物,大夫能治疗你各种各色的过敏病,我会送几颗这样药丸给你,一颗颗亮亮的橘红色。如果你在开始以前,记得服用一粒,就不会像以前那么大打喷嚏了。”
哈劳黛说那可真是太棒了。
“对我惹起敏感来说,骆驼比马更厉害,”她说:“去年我在埃及——在金字塔四周路上兜一圈时,眼泪就从我脸上一直流个不停。”
爱丽说有些人同猫在一起都过敏。
“还有枕头呢。”她们就谈起过敏症来了。
我坐在费太太身边,她个子高高的,身材苗条,在吃这顿可口的饭当中,每逢一停下来,就清一色谈她的健康。她把自己形形色色的病痛,完完全全告诉了我,她的病例又是如何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