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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移风转俗
不转睛地看着吴秀,他又笑着说:

    “吴秀!”

    “民女在!”

    “假若你喜欢住宫中,可以任你挑选。"始皇口里这样说,眼睛却是看着胡亥的。

    这次可是轮到吴秀犹豫了,她欲语还休地低着头。

    “朕明白你的意思,你怕宫女嫁人不便,耽误了青春,那是以前的事,朕的后宫宫人足三年即可志愿择人而嫁。再说,朕不是要你去充当宫女,而是要你去陪伴幼公主。”

    这次吴秀谢恩谢得特别快。

    始皇忍不住微笑,众臣看到始皇难得像今天这样好兴致,也都凑趣地跟着哄堂大笑。

    接着始皇又问了吴鸿一些风俗民情,发现他年纪虽轻,却富有分析事物的能力,而且在谈话中,不时出现精避独到的见解,不由得对这对兄妹更加怜惜,立意要培植他们。

    经过和吴鸿的一番谈话,始皇对这个地区的民间疾苦,有了更深刻地了解。

    原来这个地区淫风盛,还有一个基本的辛酸原因。

    这个地区极为贫困,很多家庭只有一间茅屋以蔽风雨,男女老幼大小杂居一室,自小对男女之事耳濡目染习以为常,乱伦的事也司空见惯。

    另外,为了多数人家贫困,娶不起妻,所以流行一种租妻习俗。某甲可用若干租金向某乙租妻若干时间,有的是约定时间归还,也有约定不限时间,直到生孩子才还,甚至有要等到生男孩才归还的。

    当然租金多寡视承租人的心愿及女人姿色而定。初时这种习俗完全是为穷人着想,娶不起妻子而想延续香火的,可以用少数的租金完成心愿;生活不下去或是有急难的,也可借着出租妻子,贴补家用或救一时之急。

    但后来延伸到富人也插上一脚,看到某贫家妻子貌美,就用点钱租回来享用一段时间。

    于是,这中间的纠纷就层出不穷。有的女人贪慕富贵,时间到了不肯回去;有的怀念丈夫和孩子,在别人家渡日如年,受不了思念之苦,或受到虐待,在别人家自杀的、逃跑的,这场官司就打不完。当然其中也有仙人跳骗钱、威胁恐吓等等诉讼,常教地方官头痛。

    最要紧的,生的孩子也常会闹纠纷,时间拿捏不准,算算都有可能,生男孩两家抢着要,生女孩两家都不承认等等问题,不但会打官司,有时还会引起打杀,甚至是两族之间的械斗。

    始皇一边听一边摇头,他感叹地对李斯等人说:

    “调和鼎鼐,移风转俗是丞相的职守,听讼直断是廷尉的责任,你们两人有什么办法?”

    李斯和蒙毅两人都低下头,半晌无语。

    “唉,你们一时想不出,回去思出对策再来奉朕!"始皇长叹了一声。7

    始皇经由李斯丞相下诏,命令代理郡守及各县令(长)——

    一、注意教化伦理,长幼有序,男女有别,不得杂居一室。

    二、禁止租妻习俗,违者男发边筑城,女收为官奴。

    三、男女通奸野合,两皆未婚者即行婚配,男方终身不得休此妻。

    四、已婚男女通奸,男发边筑城,女处死。

    五、已婚女子与未婚男子通奸者,女处死,男发边筑城。

    六、已婚男子与未婚女子通奸者,男发边筑城,女收为官奴。

    七、强奸或胁迫成奸者,男犯处死,女犯者收为官奴。

    八、已婚男女私奔者,男处死,女有子者处死,无子者收为官奴。

    九、未婚男女爱恋,受宗族父母反对而私奔者,准予成婚,但终身不得离异。

    另外,始皇召集了代理郡守和有此不良风俗的各县令(长),明示他们,严刑峻法只是治标,想治本先要使黔首富裕,所谓衣食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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